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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46章 大队长,喝酒不?  (第1/4页)
    公社大队部。    经过一个晚上加一天争吵,最后雷振兴强势说服了所有人。    布匹制作和后续产品生产出来销售的事,交由顾钊负责。    雷振兴给大家的理由,其一是,这两百块若公社赚不回来,就一定要顾钊兜底,先用他干活赚的一半的工分来垫着。    一直垫完为止。    若两百块能赚回来,则不扣他工分。    其二便是,这是他和舒宁一起拿回来的单,舒宁搞定了200多份布料成品套餐,剩下来东西,若顾钊搞不定,舒宁肯定也会想办法。    舒宁在镇上有关系,她表姨是县供销社的,东西生产出来,让她走走关系,便可以直接换钱。    其三就是,若这匹布真赚钱,顾钊和纺织厂的人熟一些,以后若能再拿一些这种布料回来,那他们公社就可以办理加工生产,这样整个公社都可以多一份额外的收入,社员日子也好过很多。    这三点考虑,可谓将顾钊和舒宁两个人主意都地打了个干净。    “顾钊会同意吗?”    “舒知青能同意吗?”    有人问。    “他会同意。我去和他说!”雷振兴笃定回答。<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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